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要求,经研究,2024年兵团科技局联合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工信局、财政局共同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兵团赛区)暨第十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理念,聚焦兵团党委中心工作,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不断激发兵团创新创业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积极服务和推动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由第二师铁门关市承办。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兵团科技局攻关处和第二师铁门关市科技局,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
三、大赛分为兵团师域赛(初赛)、半决赛、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四个阶段。
(一)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按照《关于征集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兵团赛区)暨第十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的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报名参赛,负责组织实施师域赛(初赛)。
(二)本届大赛采取线下方式举办赛前培训,半决赛、决赛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路演、现场答辩、现场亮分”的方式进行。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社会公众监督和检验。
(三)兵团大赛组委会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尽职调查和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
请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机构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报名参赛,积极做好大赛宣传和推介活动。
第二师铁门关市科技局联系人及电话:梁潇丹 0996-2022327
兵团科技局攻关处联系人及电话:马龙 0991-2896170
附件: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兵团赛区)暨第十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兵团科技局
2024年7月4日
抄送: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附件
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兵团赛区)暨
第十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为加快兵团新质生产力建设,搭建“政、产、学、研、用、金、服、城”多向对接交流平台,发现兵团优质企业和团队,发掘源头创新与早期项目,促进兵团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强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兵团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兵团构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关于印发<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兵团赛区)暨兵团创新创业大赛实施规程>的通知》(兵科发〔2018〕23号)要求,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宗旨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大力推进新质生产力建设的要求,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理念,聚焦兵团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突出兵团重点产业领域,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不断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促进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因创而聚、向新同行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兵团科技局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
协办单位: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工信局、财政局
支持单位:各师市科技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
赞助企业: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兵团科技局科技成果处(科技攻关处)和第二师铁门关市科技局,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在近三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届大赛半决赛和决赛。
五、比赛安排
(一)报名参赛与审核
1.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注册和报名。报名企业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
2.各师市科技局负责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
(二)师域赛(初赛)
1.师域赛(初赛)由各师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加强对赛事的管理,接受社会对赛事的监督。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师域赛(初赛)统一名称为“第十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XX师赛区)暨第X届第X师XXX市创新创业大赛”。
3.师域赛(初赛)组织单位根据师市实际情况,可采用线上或线下评审、路演的方式进行比赛。师域赛(初赛)环节应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参与,要以项目的科技创新性为主要指标进行评选。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企业报名数量和师域赛开展情况,向各师市分配入围半决赛企业名额。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对推荐入围半决赛企业名单审核盖章后,报组委会办公室。经兵团科技局官网(http://kjj.xjbt.gov.cn)公示后,通过公示的企业晋级半决赛。
推荐入围半决赛企业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
(三)半决赛
半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采用线下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比赛。
1.半决赛赛前培训
培训对象:晋级半决赛的企业参赛人员
培训内容:商业计划书撰写、参赛PPT制作和路演技巧、融资计划等。
培训方式:线上、线下结合
培训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
培训地点:第二师铁门关市
2.半决赛比赛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产生晋级决赛的优胜企业名单,初创组6名,成长组6名。同时产生优秀奖企业名单。
答辩时间:答辩7分钟,专家组质疑5分钟。
初创企业组半决赛时间:2024年8月18日-19日
成长企业组半决赛时间:2024年8月18日-20日
半决赛地点:第二师铁门关市
(四)决赛
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采用线下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比赛。
1.决赛赛前强化培训
培训对象:晋级决赛的企业参赛人员
培训内容:商业计划书和大赛PPT的修改及完善、路演技巧讲解演示及答疑环节深度解读等。
培训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
培训地点:第二师铁门关市
2.决赛比赛
大赛组委会采用线下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分别评选产生初创组和成长组一、二、三等奖项。
答辩时间:答辩8分钟,专家组质疑7分钟
决赛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
决赛地点:第二师铁门关市
决赛结束后宣布获奖企业名单,并在兵团科技局官网公示,由兵团科技局发文公布,统一邮寄荣誉证书。
(五)成果展示
大赛期间,围绕“因创而聚、向新同行”主题,集中展示各师市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成果,组织企业及相关人员现场观摩。通过成果展示,搭建“政、产、学、研、用、金、服、城”的交流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兵团新质生产力建设,激发广大创业者的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展示时间:2024年8月18日-22日
(六)企业座谈会
邀请大赛主办、协办等单位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相关科技创业精英、创业成功企业以及受邀知名投资机构等现场观摩半决赛、决赛。
决赛结束后,邀请大赛获奖企业、创业成功企业负责人和科技创业精英等分享创新创业经验、推介项目。由承办单位负责受理、收集投融资需求,组织有投资意向的投资机构和参赛企业精准对接,促进大赛取得实效。
座谈会时间:2024年8月22日下午
(七)宣传工作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以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创新创业,重点宣传“因创而聚、向新同行”活动中的优秀项目和典型案例,讲好创新创业故事,展示创新创业风采,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创造氛围,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扩大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影响力,激发社会大众的创新创业热情。
(八)全国总决赛
1.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给兵团赛区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名额,兵团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结合参赛企业成绩确定拟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
2.各师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对拟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逐一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不接受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合格的企业取消推荐资格。
3.兵团科技局根据尽职调查情况,择优向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兵团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
尽职调查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
六、奖项设置与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分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奖励设置: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支持政策
1.对大赛产生的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经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等创新活动。
2.对具有明确技术创新任务和目标或通过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获奖项目,鼓励申报兵团科技计划项目。
3.优先推荐给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4.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
5.办赛经费和奖励经费从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